铁骨丹心声张正义 坚如磐石护航法治

——记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云

        卢云,内蒙古自治区十佳律师,男,生于1954年8月,汉族,中共党员,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曾任中共乌兰察布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党支部书记;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首届法治人才入选人员,2012~2016内蒙古优秀律师。在广泛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领域中均有涉猎和建树。
        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与商事诉讼、仲裁代理。在刑事辩护业务中,重点承办职务犯罪案件、涉黑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新型犯罪案件和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辩护。在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中,重点承办合同纠纷、公司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同时,积极参与并深入研究政府法律服务和企业全程法律服务。
        敢于担当 作出人生选择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或单纯或曲折的人生阅历铸成的。生命的价值并不在于富贵荣华,而在于找到人生的坐标,坚毅的奋斗,不断奋力前行,达到人生与事业紧密交融、天人合际、物我相忘的境界。
        在童年和少年时代卢云是公认的品学皆优的学生,在鲜花和掌声中度过了阳光岁月。1971年1月,刚满16周岁便在某国有企业参加工作,在经历过艰苦的劳动生活磨练和多种职业与工作岗位的历练之后,通过高等自学考试等途径,先后完成了汉语言文学和法学两个专业的高等教育学业。1992年8月,通过全国第四次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1993年4月开始,在律师行业兼职从业。2017年9月被内蒙古律师协会评为2012~2016年度全区优秀律师;2018年6月入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草原英才工程”法治类人才。
        卢云怀揣对事业的无限忠诚,不计个人得失地全身心投入工作,他深入到每个有困难家庭访贫问苦、很快得到了全厂绝大多数职工与家属的拥护与信任。尽管他壮怀激烈,对企业起死回生、重振雄风有过种种构想和希望,但终究未能力挽狂澜,未能阻拦企业破产的命运。卢云同志又一次面临人生道路的选择。在企业濒临破产倒闭之际,和卢云有同样职业背景的有些人,都在忙着找关系,谋后路,求能够安置一个平稳安逸的工作。此时的卢云,却依然一心为公,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企业存续的最后时段,兢兢业业、力所能及地完成企业终止的善后工作,严堵国有资产流失缺口,顺利完成了企业资产向接收单位移交的工作。1998年元月,在正式离职之后,他没有向组织部门提任何要求,毅然选择了职业律师的生涯。决心一切从头开始,重新构筑事业的基石,在律师生涯中再来一次拼搏,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一年他44岁。

        浩然正气 捍卫社会正义
        1998年初夏的一天,一个面容清秀但却愁容满面的年轻女牧民,在亲属的陪伴下来到卢云律师当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求助。泣不成声的向卢云律师诉说自己的不幸遭遇:1997年冬季临近春节的时候,在空旷的草原上,她只身一个徒步放牧,照料着200多只大小绵羊组成的羊群。每天早出晚归,被两名不轨之徒死死的盯上了,连续两天调戏骚扰,欲行不轨,女牧民仓皇躲避,但迫于生计,第二天还得继续放牧。第三天,灾难降临了。女牧民在人烟罕至的草牧场被两名不轨之徒死死纠缠无法脱身。虽然奋力抗争,但是终究敌不过两名身强力壮的男子,被强行摁在地上,任意猥亵凌辱。屈辱难忍。愤怒难平,女牧民及其家人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持续控告,因其中一名不轨之徒的亲属曾任当地基层法院的院长,时任比法院院长权势更大的官位而无人治理,从此女牧民走上了漫长的上访求助之路。
        卢云律师和律所同伴们在倾听了女牧民的倾诉之后义愤填膺,一种伸张正义的社会责任感油然而生。在倾诉中,女牧民还谈到,由于不甘心被侮辱,身上多处被不轨之徒抓伤、踢伤、打伤,尾骨处至今疼痛难忍、坐卧困难。律所决定由卢云律师主办,为受凌辱而无助的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控告。首先委托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医室对女牧民进行伤情鉴定,固定被害证据。鉴定结论为尾骨骨折,构成轻伤。在大量收集证据和对案情进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卢云律师协助女牧民,以两名不轨之徒涉嫌强制猥亵罪、故意伤害罪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控告。
        意想不到的是,当女牧民到上一级公安机关催促办案时,就在上一级公安机关的信访接待场所,被下一级的公安机关以“诬告陷害”的罪名当场戴上手铐带走,直接押解回当地关押。紧接着,其丈夫也被以“故意伤害”的罪名刑事拘留。理由是其中的一名不轨之徒缺失了两颗门牙。一口咬定是被女牧民的丈夫用羊叉打掉的。经事后查实,女牧民的丈夫当时根本不在场。卢云律师和本所的另外两名律师组成的团队,分别担任女牧民和其丈夫的辩护人,义无反顾的担负起这次沉重而充满风险的刑事辩护职责。
        在1998年萧瑟深秋里的一天,女牧民被指控“诬告陷害”、其丈夫被指控“故意伤害”一案,在当地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出行前,卢云律师及团队成员竟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感慨。审判长宣 布开庭,女牧民及其丈夫被链着一只手铐带入法庭,给人们平添一种酸楚的感觉。举目向旁听席望去,可以容纳数百人的法庭黑压压的坐满了公检法机关的人员,手持警械和对讲机,不停地进行庭内庭外的呼叫与联络。卢云律师及其团队成员以大无畏的气概,大义凛然地出庭履行辩护职责。公诉机关出庭的是分管副检察长和公诉科长。公诉机关矢口否认女牧民被强制猥亵的事实,称女牧民持续一年所进行的控告属于“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而辩方提交法庭据以证明女牧民被强制猥亵的物证——被撕烂裤裆的棉裤是“被告人自己撕烂的”。
        围绕着女牧民被强制猥亵是真是假,不轨之徒的门牙是在女牧民正当防卫的搏斗中被磕掉的,还是被其丈夫故意伤害打掉的,案发当时女牧民的丈夫是否在场,以及女牧民的尾骨损伤是否构成轻伤等争议焦点,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经过整整三天激烈的交锋,控方精心编织的证据体系全面崩溃。该案惊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交办,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组织对该案进行了专题调研。走过了荆棘丛生的诉讼之路,经过艰难的博弈,蒙受屈辱而又遭遇牢狱之灾的女牧民和她的丈夫终于摆脱了噩梦的纠缠。
        此案之后,卢云便在当地群众中获得了铮铮铁骨,一身正气敢仗人间正义的社会声誉。


        同心同德 塑造服务品牌
        2001年初,在律师行业全面推进国办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进行合伙制改造的背景下,为了团结凝聚具有共同职业理想的律师同仁,坚守律师的执业阵地,打造事业起航的基地,卢云律师发起组建了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
        2001年4月18日,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在租用乌兰察布市集宁大北饭店的一间房间里诞生了。这是卢云律师凝聚心血开创的事业,这里是他理想放飞的起点。同声的寓意是“同声伸张公平正义,携手共创宏图伟业”。同声所在一则宣传文稿中写到:“我们同声相应,我们同心同德,我们用坚如磐石的团结营造坚不可摧的律师团队,我们肩负着建设法制社会的重任,含辛茹苦,不辞万难迎战一次又一次的挑战!我们以强大的阵容、雄厚的实力、规范的管理、勤勉的服务,竭诚为委托人服务。在我们的心中,唯有法律和正义!”这是卢云律师和他的同仁们的心声,是同声律师所始终不渝的追求的目标,也是律所精神面貌的写照,真实反映了同声所的奋斗历程。
        事业起步是艰难的。当时的律师事务所规模极小、社会影响力十分微弱,律师业务寥寥无几,但是,同声律师特有的亲和力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理想和信念支撑着同仁,日子再苦也毫无怨言,困难再大也队伍不散。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希望。同声律师事务所终于从困难中挺了过来,一步一步踏上了稳健发展的道路。
        同声事务所的创建和发展浸入了卢云律师的全部心血,他从来没有节假日的概念。一年到头,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他放弃了全部的生活享受,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了让律所建设和律师业务之中,孜孜不倦、矢志不渝。为了实现自己的强所梦,为了因受经济文化发展条件制约,律师行业发展基础薄弱的乌兰察布市开拓一片律师事业的绿洲,可谓是呕心沥血!他把整个身心都交给了同声律所,交给了自己寄予深情的事业,成为一个完全为事业而生活的人!
        他海纳百川、广招贤才,使同声律师的队伍不断的壮大,始终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他倾注无数心血,扶持青年律师成长。对青年律师严格要求、悉心指导,毫无保留地传授执业经验,逐字逐句的帮助青年律师斟酌与修改诉讼文书,苦心孤诣帮助青年律师掌握执业技能。经过卢云律师的培养,在同声律师昂扬奋进的氛围中,青年律师的成长,很快形成了律所的中坚力量。
        建所十五年来,卢云律师以坚守法治信仰为坚定的理念,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正义、守护法律的底线、保障基本人权、促进法律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的严格执行和司法程序中的正确实施为己任,作为律所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和光荣的历史使命。致力于建立学习型团队,在所内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本所律师服务需求多元化、分层化、国际化的时代潮流,不断拓宽业务领域,精心打造有能力为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主体提供分层次、全方位、精细化、高水准法律服务的区域性、综合性中型律师事务所,进行打造同声律师的诚信服务品牌。
        在卢云律师带领下的同声律师团队,依靠恪守承诺的诚信态度、勤勉敬业的职业精神、不断提升的业务水准、刚正不阿的品格,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扎扎实实地推进自身品牌建设,当之无愧的担当着当地律师执业的排头兵。


        恪尽职守 不负使命重托
        执业24年,卢云律师经历了无数个千奇百怪、错综复杂的案件,接手过一件又一件充满挑战的民商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无论案件多么的棘手,无论挑战多么险峻,卢云律师都从来没有退缩,他始终以一种浩然正气和坚毅的作风顽强拼搏。以无数次征战积累了赫赫战功和不菲的业绩。
        近年来的代表性案例:
        (1)为山西农民周东伟成功作无罪辩护案
        裁判文书生效判决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9)晋09刑终4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的(2018)晋0902刑初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山西农民周东伟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伍军人,在部队时因表现优秀被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退伍后回乡务农。2017年1月7日上午,周东伟的父亲周润虎因对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寇培元肆意侵吞集体财产的行为感到愤怒,在村广场张贴了一张“让花钱的权利在阳光下运行”的大字报,引起了村霸寇培元的仇恨,于是通过曾经因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刚刚刑满释放的赵X,纠集其他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10余人,事先准备了镐把、钢管、砍刀、军刺等械斗工具,集结在村委会门口,虎视眈眈等候周润虎及其家人的到来,准备大打出手。在做好一切准备之后,由寇培元使用村委会的广播工具,使用污言秽语,对周润虎极尽侮辱之能事,并引逗在外干活的周润虎及其家人回村。正在一起干活的周润虎、周东伟及其亲属5人,乘车回到村委会门前的小广场,未等将车停稳,赵X等10余人手持镐把、钢管、砍刀等一拥而上,将周润虎等人打得四散而逃。周东伟被打后逃回车里躲避,赵X等人将周东伟围堵在车里,用镐把、钢管等物将车砸毁。砸车停息后,周东伟想逃难,一下车就被赵X当头一砍刀,倒在血泊中不省人事。随后,周润虎的其他亲属也先后被赵X等人砍伤或打伤。周东伟等人瞬间被打倒,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
        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集体沉默,经周润虎持续控告,媒体曝光,村霸寇培元被以职务侵占罪、受贿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至4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几个月以后,没有任何还手机会的被害人周东伟也被以聚众斗殴罪刑拘、批捕并提起公诉。
        辩护历程卢云律师和本所李晓群律师接受周东伟父亲的委托,担任周东伟的辩护人,在法庭上义正言辞揭示案件事实真相,不畏权势捍卫社会正义。
        经过唇枪舌剑的法庭辩论和历时整整一年的鏖战,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终于于2018年12月20日作出一审判决,庄重宣告:被告人周东伟无罪。宣判后周东伟一家人热泪盈眶。意想不到的是,一审判决宣判后,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检察院竟然不服一审判决,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且忻州市检察院也支持抗诉。我们继续担任周东伟的二审辩护人,出席法庭为周东伟辩护。二审法庭依然是唇枪舌剑,火药味十足。
        裁判结果经过认真听取抗辩双方的意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1日作出(2019)晋09刑终41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抗诉,维持原判。至此,周东伟被宣告无罪案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民营企业经营者吴佃宏(简称A股东)与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XX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代表诉讼案
        裁判文书生效判决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1民终1596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7)内0105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吴佃宏系XX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0%的股东,也是该公司所有新老股东中唯一以现金实缴股金的股东。被公司股东会推选为董事会成员和总经理,一度主持该公司工作。有一天,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简称B股东)(持有股份仅为20%)突如其来的劝导吴佃宏理解其目前面临的特殊处境,请求吴佃宏配合其度过难关,暂时退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作为老实人的吴佃宏配合了B股东暂时放弃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权。之后,B股东背着吴佃宏(A股东),与B股东自己公司的一名股东达成协议,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清偿B股东对其股东的债务。吴佃宏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缴出资全部被侵吞。
        法治意义本案是一个涉及股东身份确认、揭破虚假合同面纱、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代表诉讼等复杂法律关系的疑难案件,一案多诉,案套案。同声律师团队接受吴佃宏的委托后,发挥专业和团队作战的优势,悉心梳理案件头绪,精心设计诉讼方案,从容应对利益关联方发起的一次又一次的挑战。
        裁判结果历时两年多的鏖战,最终相关系列案件全部胜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内01民终1596号《民事判决书》及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17)内0105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确认B股东与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处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协议无效,确认有关的关联协议全部无效,判令B股东公司的股东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财产控制权。同声律师团队以自己的专业积淀和实力为委托人赢得了诉讼,也为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经过多年的奋斗,卢云律师和他所创建的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已经在事业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业务规模也今非昔比。但他们始终不忘初衷,不变的是对法律的忠诚与正义的坚守。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卢云律师的带领下,内蒙古同声律师事务所将会乘风破浪,再创辉煌!